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感受挫折——读《鲁滨逊漂流记》有感
读完《鲁滨逊漂流记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。
可至今还被书中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所打动。
主人公鲁滨逊正是以他顽强的生命力和勇敢、正义的心才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和邪恶。
从他的身上我感受到的太多。
他本是一个富家子弟,本可以过着享受的生活。
但是为了自己的理想,他毅然放弃了这些被世俗看重的东西,踏上了航海之旅。
意志坚强的他遇到灾难时勇于与大自然顽强斗争。
在长达二十八年的艰难生活中,他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与个人技术,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奇迹,拥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,震撼人心。
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他在一个特定的环境,困境被放大了,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,而对抗的能力正是在困境下被激发了。
如果我是他,当航船在暴风中失事的时候,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冷静沉着,然后乘风破浪,因为我没有咬牙的信念。
如果我是他,当我孤身一人要在荒岛上苦苦摸索求生的时候,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面对突如其来的困难,然后化悲愤为力量,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。
如果我是他,当看到自己的同类被野人撕杀,身边的文明遭到破坏的时候,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地站出来,然后与他们搏斗,因为我没那种胆量。
还记得那次开学初的班委竞选,一向喜欢挑战的我毛遂自荐,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,我很荣幸地成为了本班班长。
对于未来的计划,我充满了信心,并决心要管理好班级。
但一次次的失败、挫折和失望,好多次也曾要放弃这个职务,我认为不是我做得不够好,而是与同学间的默契不够。
虽然有时会觉得很不甘心。
不过庆幸的是,终于还是“挺”
过来了,心里还是很高兴,因为不必再受“折磨”
,还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毛遂自荐了。
可是读了《鲁滨逊漂流记》之后,我觉得有时我们过于把事物想得美好,而忽略不计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困难;而面对困难我们又过于喜欢逃避,却忽略逆境所带来的益处。
而鲁滨逊的遭遇却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勇于追求,勇于探索,不胃艰险,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。
曾经有人说过,“作为一个人,首先应该学会的是如何生存。”
当读完鲁滨逊的生命历程,我想我们应该做的还有很多……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泥泞田埂踏出的第一个脚印,是许怀瑾仕途的起点印章!基层淬炼,染缸沉浮,他丈量过民心如铁的份量,也领教过权力博弈的锋芒!他拾级而上,目光灼灼只为权力之巅!当青云路在脚下一寸寸铺展抬升,他终于看清真正的权柄,从来不是藏在文件与头衔之中,而是深植于万千民心所向!...
双洁HE坚韧孤女VS矫情病小太子成婚五年,周怀让才第一次与庄素圆房。她闭上眼,一边欣喜,原来自家夫君不是不行,只是不想。一边紧张,会不会疼?但她什么也没等到,许芳菲轻轻一句话,就让周怀让对她的满腔柔情散去。原来,相爱五年的夫君爱上了别的女人。第二日,周怀让送来了一位无关紧要的贵客。说是京城丢过来体验民生的公子哥,让她好生照料。原来周怀让的圆房,只是让她劳神费力的补偿。公子哥一身矫情病,这不要,那不行。庄素可不惯着,她农家出身,珍惜一米一粟,最看不惯铺张浪费。公子哥恨她,恨得不行。后来,许芳菲夫君暴毙,被接入周家。庄素知道,自己的好日子过到头了。此时,公子哥却收敛了自己怠慢的神色,认认真真地瞧着她,问庄素,要不要随孤回京城。就算父皇真的把江山传位于孤,孤也要分你一半。...
年下养成双洁经商1v1,腹黑阴湿病娇忠犬男主VS坚韧护短清醒女主旁人都说她杨凝好福气,经商顺风顺水,富可敌国。随手捡的小乞丐都能十八岁状元及第,不仅年纪轻轻成为新帝红人,还在二十二岁那年重振江南士族叶氏门楣成为叶国公。就此还成为了叶国公的心上人,简直是天生好命。杨凝刚开始只想在异世好好的活着,没想到捡了个小乞丐居然激活了养成系统,她呕心沥血费心养育,终于把小乞丐拉扯成了新科状元,当她手握百亿家财奖励觉得自己可以退休浪荡江湖拥抱美男时,好弟弟突变黑心莲,还想以身相许!叶璟救命之恩,以身相许。好阿凝,你是我的。...
强取豪夺厨娘逆袭饥荒生存1v1双洁虐渣复仇枳实本是乡野贱婢,被亲生父母贩卖之际,幸得傅家少爷傅瑾年十两银救下,赐名枳实,带入府中研习厨艺。她以为此生可安,却遭傅家小姐嫉妒虐待亲弟欺辱,甚至被诬与少爷有私。傅家一朝败落,少爷入狱,枳实毅然踏上告御状之路。乱世饥荒人吃人的炼狱途中,她与忠仆陈三相依为命,啃树皮饮泥水,甚至易子而食的惨剧频发...
领导英年早逝,身为秘书的他也跟着遭殃,仕途陷入灰暗,还惨遭女友抛弃!季鸿文爱情事业双低谷,绝望之际,阴差阳错救下了新任美女领导,不仅得到赏识,还重新担任重职!紧握命运转机,从此青云直上!茫茫官场,且看季鸿文怀着一颗敬畏之心,一颗不忘初心,如何在这尔虞我诈的官场问鼎权力之巅!...
这世上有三只资质恐怖的天生魔修,只要随便一只成长起来便生灵涂炭无人能活。第一只叫狐魑,专挑至阳之体的男性为食,第二只叫邪噬,以女性至阴之体为食,而我作为第三只,也是魔修天赋最为强大的那只,却不仅不发扬魔道,反而以魔修身份立下血誓要斩杀世间一切魔修。只因我有一根至阳灵根,只有斩杀魔修吸收魔气才能不断变强,于是我当场选择忘本。立志要在这九天十地荡尽魑魅!多年以后,六界八荒为我上尊号楚圣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