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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日,我放飞了一只蜻蜓
文贾爱华
很小的时候,在北京住过一个夏季。
有一天在草地上玩,有人给了我一只蜻蜓,一双大大的绿眼睛,有两对翅膀长在胸部,腹部细长。
很漂亮。
用细绳把它的腹部拴好,走出走进的牵着。
有一天傍晚,我把它带到草地上去玩,爸爸对我说:蜻蜓是生活在水边,捕食蚊子等小飞虫,是益虫。
如果不把它放飞,它很快会死去的。
尽管我已和它交了朋友,还是含着眼泪把它放飞了……奇怪的是,在放飞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开始后悔了,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就再也得不到这只可爱的蜻蜓了。
我果然再也没见到这只蜻蜓,正如我所预知的那样,尽管我跑遍了我所要找的地方也没能见到这只蜻蜓的影子。
多少年过去了,我逮过不少蜻蜓,没有一只可以替代我放飞的那一只。
多少年来,多少个风雨交加的夜晚,我总是想到我的小蜻蜓,它生活的怎样了呢?当然,我也知道这一种执迷本身实在是很幼稚可笑的,不是吗?当时如果不把蜻蜓放飞,在小小的四岁孩童的手中又能保留多久呢?还不是也会和那些小蟋蟀,蚂蚱那样玩一会儿被丢弃,彻彻底底地从我的记忆里消失,一丝痕迹也不会留下来?
可是,就是因为那天的我把它放飞,它因此反而始终不会消失,始终在我的心中,变成我心中最深处的一种模糊的憾恨。
而它的形象也因为这一种憾恨的衬托反而变得更为清晰与美丽。
因此,得与失之间实在是不能只从表面来衡量来判断的了。
我想起了捷克斯洛伐克著名作家卡·恰佩克的一段话:人们愿意耐心地在沙子里找金刚石,到大海里捞珍珠,可却想不到去发现身旁那些天赋的奇人异才,这真是极大的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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