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(美)埃德加·爱伦·坡更新时间:2026-04-06 12:02:33
《爱伦·坡短篇小说集》作者他在短短一生写下的不少作品中,文学评论是很重要的一部分。当时文坛上,除了詹姆斯·罗塞尔·洛威尔之外,几乎无人可与颉颃。洛威尔一向不轻易赞扬别人,却把坡誉为“最有识见、最富哲理的大无畏评论家”。当代文学评论家埃德蒙·威尔逊也称“坡的文学评论确实是美国文坛上空前的杰作”。他一向主张“为艺术而艺术”。他的艺术主张几乎贯串于他的所有作品中,包括诗歌、短篇小说和论文。在这些作品中,他声称“一切艺术的目的是娱乐,不是真理”。他认为“在诗歌中只有创造美——超凡绝尘的美才是引起乐趣的正当途径。音乐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成分,对诗人力求表现超凡绝尘的美尤其重要。而在故事写作方面,艺术家就不妨力图制造惊险、恐怖和强烈情感的效果。而且每篇作品都应该收到一种效果”。 爱伦·坡短篇小说集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个笑话,并且还要讲好它,就是最能讨他欢心的最稳妥的道路。他的七名大臣碰巧都以开玩笑著称。他们的身材都和国王相像,肥胖,油腻,粗大,开起玩笑来又都是这样的无与伦比。人们是否是因为开玩笑而肥胖,或者是脂肪中有某种可以决定开玩笑倾向的东西,尚且还不得而知,可是,能够确信无疑的是,身体瘦削的开玩笑者的确是非常罕见的。 然而至于润色,或国王称之为智慧的“鬼魂”,国王很少问津。他尤其欣赏笑话的广度,常常也能为广度的缘故而忍耐长度。精雕细琢会让他厌烦,而他也会喜欢拉伯雷的巨人,而会讨厌伏尔泰的扎第格。总地说来,恶作剧比舞文弄墨更加的符合他的口味。 在我讲的这个故事的时候,在宫廷里以讲笑话为业还没有完全过时,欧洲大陆“列强”依然还豢养“弄臣”者,他们戴着帽子和铃铛,并且还身着彩衣...
久别重逢男主火葬场双洁 叶曦时隔八年再次回到云城,却发现公司老板是她的前男友,也是八年前那个没能出生的孩子的生物学父亲。她步步为营,再次靠近,即便是自轻自贱,也要留在裴翊身边,只为查出当年的真相,还死去的父亲一个清白。 八年未见的前女友再次出现,裴翊头顶上绿油油的光若隐若现。 一场精心准备的出轨戏码,他们分手的不算体面。他处处为难,可没想到叶曦却主动靠近,甚至沦为被包养的情人也心甘情愿。 裴翊恨极了她,可看见叶曦对那个男人笑,他再也忍不住发疯,失控,把人藏得严严实实。 叶曦就像拴着裴翊的那根线,只要松一松手,裴翊就会回到她的手里。 当年的遮羞布被扯破,血淋淋的真相摊开摆在他们面前。叶曦亲手把证据扎在裴翊的心上,恨意裹挟着全身。裴翊,我祝你长命百岁,一生孤家寡人! 裴翊失了心智,红着眼睛跪在她面前,曦曦,我错了,我用一辈子赎罪好不好?你看我一眼好不好?...
落魄真千金VS偏执阴暗大灰狼双洁久别重逢为爱当狗口嫌体正直六年前,首富千金的沈栀恃宠而骄,将男人踩在脚下。裴行之啊,就是条烦人的狗。可这条狗却爬上金字塔极端,成了京市最瞩目耀眼的存在。而她,却从千金大小姐变成了落魄娱记他站在高位,冷眼嘲弄她的狼狈求我,赏你口饭吃。看着他眼里的仇恨,沈栀默默把宝贝女儿藏到身后这个爹,不要也罢!可当她给女儿物色新爹时,那个衿贵阴鸷的男人又疯了。他将她堵在墙角,眼睛通红不管是谁的孩子,你们都是我的!你说的没错,我就是你的狗。求求你,别不要我沈栀叹气裴总,请自重。哪有人上赶着当狗的!...
这是关于四个前夫的故事。...
这世上有三只资质恐怖的天生魔修,只要随便一只成长起来便生灵涂炭无人能活。第一只叫狐魑,专挑至阳之体的男性为食,第二只叫邪噬,以女性至阴之体为食,而我作为第三只,也是魔修天赋最为强大的那只,却不仅不发扬魔道,反而以魔修身份立下血誓要斩杀世间一切魔修。只因我有一根至阳灵根,只有斩杀魔修吸收魔气才能不断变强,于是我当场选择忘本。立志要在这九天十地荡尽魑魅!多年以后,六界八荒为我上尊号楚圣。...
世纪大战即将开始,一场阴谋与布局之间的对决,究竟谁输谁赢?他就是要逆天改命...
开学第一天,许星辞就背上尾随变态的误会,被铐进了警局!众人都以为他凉了,谁料乌龙反转,他不仅成了校花学姐的学弟,还意外掌握了她的小秘密!全校都知道,高冷学姐江清漫不近人情,从不传绯闻,眼里只有科研,心中没有男生。可没人想到,夜深人静时,这位高冷女神,却会红着耳尖,悄悄敲开他的门...